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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市委取消25岁团委副书记任命

    信息发布者:袁路生
    2017-12-26 13:19:01   转载

            “任前公示后取消任命”的情况又出现了!

            昨天下午,湖南永州市委组织部公布了一则信息:责成东安县委取消周建明拟任东安县人民法院副院长和宋雨翼拟任共青团东安县委副书记、党组成员的决定。

          事情是这样的:12月10日,永州市东安县委组织部通过“东安党建”微信公众号,发布了《中共东安县委管理干部任前公示》的通知,公示了40名干部的籍贯、出生日期、学历、现任职务、拟任免(提名)职务等信息。

           任前公示发出后,一位ID名为“永州民生”的网友发文称,此次公示的部分干部,存在“带病提拔”和“火箭式提拔”的嫌疑。

    该网友质疑的对象分别为1989年出生、拟任东安县人民法院副院长的周建明,及1992年出生、拟任共青团东安县委副书记的宋雨翼。

    该网友称,“助理审判员曾因违规送礼金被市纪委通报批评,而此次又由助理审判员直接提拔为法院副院长”“25岁的女孩才工作三年就提拔为团县委副书记”,指出公示的管理干部中存在任命不正常现象。该质疑文章发出后,引起了网友们的广泛关注。12月11日,“东安党建”公众号发文回应质疑称,已对周建明、宋雨翼两位同志“三龄两历一身份”的任职资格进行了核查,根据《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两位同志均符合任职条件。

    不过仅仅一天,永州市委宣传部出面回应此事,称永州市委组织部高度重视,已重新启动调查复核程序。两周之后的25日下午4点,永州市委组织部在其官网公布了调查复核结果。复核结果显示:经查,东安县委在周建明、宋雨翼的选拔任用过程中,未严格执行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程序,未按照干部双重管理的规定征求协管方意见。宋雨翼早期学籍材料有两个出生年月,根据干部档案有关政策进行核实,其出生年月应为1991年4月,而在公示中其出生年月为1992年4月。同时,永州市市委组织部决定,责成东安县委取消周建明拟任东安县人民法院副院长和宋雨翼拟任共青团东安县委副书记、党组成员的决定。对东安县委书记冯德校进行批评教育。对东安县委常委、县委组织部部长彭俊卿给予诫勉。责成东安县委对其他相关责任人进行问责。就宋雨翼年龄问题,移交有关部门继续调查处理。

           亡羊补牢尤未晚,但任前公示后取消任命,原因还是出在了“治吏不严”上,干部档案管理就是其中之一。长安街知事(微信ID:Capitalnews)曾分析过,领导干部个人事项报告,绝非“个人”之事。如实向党组织报告个人有关事项,是检验领导干部对党忠诚与否的“试金石”。

           今年4月,中办、国办印发《领导干部报告个人有关事项规定》和《领导干部个人有关事项报告查核结果处理办法》,这是从严管党治吏的重大举措。

           党的十八大以来,全国因不如实报告等问题,被暂缓任用或取消提拔重用资格、后备干部人选资格1.1万人,批评教育、责令作出检查达10万余人,就是为了强化对干部的日常管理监督,防止“带病提拔”。

            从严治党永远在路上,从严治吏也永远在路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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